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党建工作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学校首批党建工作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期满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入选学校首批党建工作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创建单位。

二、验收事项

(一)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华南师范大学党建工作标杆单位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华南师范大学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华南师范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列出的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建设成果、成功做法、特色经验。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3.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凝练、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有关成果资料汇编、专题片视频制作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4.信息平台参与情况。重点总结在学习强国平台、省市级、校级媒体等重要平台的宣传情况。

5.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创建工作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是否在创建期内存在负面清单列出的事项。如存在列出的事项,需说明有关情况。

(二)验收步骤

1.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及测评,于5月9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将所有资料的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XX学院+首批全校“双创”工作(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验收材料,发送至hsdj@scn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办公室。

(1)《工作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

(2)对照《创建工作负面清单》(附件1),对各创建单位在创建期内是否存在负面清单列出的事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入附件2。

(3)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满意度测评(附件4),并按要求将测评结果填入附件2。

(4)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5)严格按照《验收支撑材料目录清单》(附件5)顺序整理支撑材料并汇编成册。支撑材料要能准确反映相对应的工作成果。

2.学校审查验收。学校将于5月举行期满验收集中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创建单位验收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并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三类:(1)通过验收。创建工作全面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2)暂缓通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3)不予通过。创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创建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建设期内发生了负面清单明确的一票否决事项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

(二)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做好总结宣传展示、推广运用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好经验好办法,提升示范成效,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创建工作负面清单.pdf


附件2:工作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3:典型案例要求.pdf


附件4:建设单位工作满意度测评说明及测评表.pdf


附件5:验收支撑材料目录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