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社科处《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就开展2021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是2021年9月13日《关于公布2021年学校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立项(见附件1)都要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不得延长结题验收时间。
二、验收程序
(一)提请验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22年5月23日前填写好结题验收表(附件2),提出验收申请。
(二)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验收表时,需同时提交项目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
(三)组织验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四)公布验收结果。评审验收结束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社科处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凡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主持学校党建创新项目。
三、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3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结题验收表》、《课题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等各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组织部组织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
电子版:所有材料打包后,以“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姓名+创新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发送至hsdj@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