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党建项目,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2年党建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党建创新项目包括理论研究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

(一)理论研究项目

理论研究项目选题要紧密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实际,总结规律,提出对策。突出“实”字,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这一党建工作导向,以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为重点。选题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自选题目。

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为个人或团队,项目主持人须从事党建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鼓励跨学科、专业、院系的研究团队申报。

(二)实践创新项目

实践创新项目要解决现实问题,体现实践性。申报项目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一党委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的工作理念,侧重于有载体、有形式、有内容,广大党员和师生能亲身体验到的具体党建工作或活动。项目经过培育应能够有效促进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项目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自选题目。

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必须是各二级党组织或师生党支部,鼓励不同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联合申报和实施,不接受党员个人申报。各二级党组织可择优推荐申报1项(曾获得校级以上立项或奖励的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二、项目管理

(一)评审公示。党委组织部、社科处组织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批准立项结果。

(二)经费支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获批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验收。理论研究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一年。2022年5月组织专家评审立项,2022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3年5月组织结项验收。如不能按时结项,则收回80%的资助经费,并不得继续申报新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的开展,积极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本单位党支部和党员踊跃参与。同时,要认真做好有关具体组织、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帮助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申报人或单位需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党建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表》《华南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实践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4),于2022年5月23日(周一)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姓名+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并压缩发至邮箱:hsdj@scnu.edu.cn。

党委组织部、社科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