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有关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一)上一次专题党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开展一次专题党课。通过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工作也作为党课内容之一。

(二)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毕业生党支部以“新时代青年党员使命担当”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建言献策等形式,充分彰显新时代青年学生党员的担当作为。

(三)组织一次毕业生党员经验交流会。组织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党员,结合自身经历,举办一次党员交流会,与低年级学生党员交流分享经验,促进党支部建设,帮助广大在校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目标,合理做好生涯规划,激励其传承和发扬华师优良传统。

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学习登记表》(附件1),并归入学生党员档案。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转移工作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向全体毕业生党员传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移须知》(附件2),确保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顺利转移。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转移工作

1.做好毕业年级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已经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还没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应结合其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鉴定材料,由各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转正做好准备。

2.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

(1)请各二级党组织在6月5日前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net/f/L68DSl,报送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核相关信息,学校学生党建中心将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开展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核专项培训。

(2)二级党组织请在6月25日前组织专人认真审核毕业党员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按照党员材料规范化管理要求,将全体毕业生党员材料装入党员档案袋,并归入学生人事档案。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入党及转正)、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毕业生党员教育学习登记表》等。

3.处理好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培养意见,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归入学生人事档案。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办理转出手续。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目前“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技术升级,支持跨省份线上转接组织关系。对于广东省内和已经接入系统的省外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系统操作指引(附件4)和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线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及时跟踪转移落地。对尚未接入系统的省外党组织,指定专人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线下转出”,并打印党员基本信息表,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做好登记工作。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2年6月份。纸质介绍信中“党员原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均留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各二级党组织需严格执行回执制度,介绍信回执务必邮寄或传真回学院,并由学院做好登记。对超过规定时间还没有收到回执的,二级党组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催收,直至收到回执为止。党务系统中登记的毕业生党员去向和转出时间务必准确,以便于保存历史记录。

3.办理报到手续。组织关系转出后,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介绍信如有遗失、信息有误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与学院党委联系,学院党委可在介绍信开出半年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办理。超出半年仍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员按“口袋”党员处理,结果个人自负。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几种情况

(1)组织关系转出校外的,由毕业生党员事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支持系统线上转接,并确定好接收单位基层党委(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工作单位,各二级党组织收集好信息后,统一按《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附件4)在党务系统完成线上转出。使用纸质版介绍信转出的,学院需保存好存根(第一联)备查。

(2)本校工作或升学的,如在本院,在党务系统中内部调动至相应支部即可。如考入校内其他学院,则在系统中按照转出校外的相同方式操作。其中,转至学院/研究院党委的,直接在党务系统选择转入相应学院/研究院党委即可,无需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转至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的,需先转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转至相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并在操作时备注需转入的学院及支部名称。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一般应转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街道、乡镇的党组织;可以转到档案挂靠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转到父母单位党组织。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在毕业时所在二级党组织,但必须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半年至少向二级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申请办理程序如下:党员出国(境)前,基层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5),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二级党组织审批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基层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6),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并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处理。

5.规范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提交材料

1.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30日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5)。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提交。

石牌校区、南海校区的纸质版材料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大学城行政楼A栋409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二级党组织+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sdj@scnu.edu.cn。

2.请于7月8日前将毕业生党员教育相关活动简要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无须提交纸质版。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