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22级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研究生新生党员:结合研究生工作部新生档案审核时间审查党员档案(具体以研究生处通知为准)。审核通过的正式党员材料放回新生档案,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保管;审核通过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材料,放在二级党组织统一保管,并做好接续培养工作;审核未通过的党员材料,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科生新生党员:请各二级党组织新生辅导员摸查本科新生党员情况,认真审核新生党员档案,审核通过的正式党员材料放回新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统一保管;审核通过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材料,放在二级党组织统一保管,并做好接续培养工作;审核未通过的党员材料,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审核内容
(1)参考《党员档案审核记录表》(附件1)“第一部分 入党程序规范性审核”,审核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规范;
(2)参考《党员档案审核记录表》(附件1)“第二部分 入党材料完整性审核”,审核党员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空缺、涂改、错填以及造假现象等。
2.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其组织发展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08)。
①弄虚作假被发展入党者;
②年龄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被发展入党者;
③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者;
④没有参加党校培训被发展入党者;
⑤本人没有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者;
⑥进校前3个月内在原单位发展入党,或入学后仍在原单位发展入党的。
(3)对违规发展的新生党员,经审核研究取消党员资格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党员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管;对于取消党员资格的新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可视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经入党材料审核,确认为党员身份的,可予以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1.省外转入
(1)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外省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如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落款等不符合要求,须由新生党员本人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地党组织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采集信息。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已确认身份的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组织党员填写省外转入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党务系统,信息录入路径为“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入(省外/系统外)”,入库信息务必核对填写准确。
(3)办理接收手续。
①使用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审核党员档案无误后,各二级党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组织部(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办理纸质版介绍信接收手续。省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党员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
②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入:审核党员档案无误后,在党务系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2.省内转入
审核党员材料无误后,统一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接收手续。由于转出地党组织操作情况不同,有的党员转至“华南师范大学党委”,有的党员转至具体学院。如转至学校党委,请学院填写《2022级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3),由组织部负责在党务系统中接收并转至党支部。如转至学院,由学院组织员或党务秘书负责在党务系统中接收并分配至具体支部。
3.校内调动
由于校内升学、校内工作调动等原因要调整党支部的,同样按照省内转接的形式。如在学院内调动,在党务系统中使用“内部调动”至新支部即可。如跨学院调动,由转出党组织填写《2022年本校升学研究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并在系统操作转出。
(三)做好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为新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组织新生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党性意识,明确党员义务;鼓励新生党员参与班级、社团、宿舍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为新生党员上党课,充分发挥教师党员的表率作用,做好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管理工作
开展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及时安排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负责继续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转正手续。如预备期满尚不能充分了解和考察,可适当延迟召开转正支部大会,延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3.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
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做好新生入党导航工作。新生年满18岁并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要及时安排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做好谈话记录。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通过团组织推优、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要及时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做好后续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进校前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和确定为积极分子的,要及时接转和审核有关材料,并安排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讨论并指定培养联系人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好接续培养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审核新生党员材料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
(1)如实填写《党员档案审核记录表》(附件1)、《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登记造册,存放二级党组织妥善保管。
(2)如实填写《2022级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3)和《2022级本校升学研究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9月23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
2.提交地点
石牌校区、南海校区和汕尾校区各学院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大学城校区各学院交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8室。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